借阅规则

1、图书馆书库图书全部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到图书馆书库自由选书。每次入库时间,教师不得超过50分钟,学生不得超过30分钟。
2
、借书程序:先在借阅处拿取代书板,再进书库选书。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防止弄乱书架。出书库时,放回代书板,然后办理借书手续。
3
、借书数量:教师每证可借10册,学生每证可借5册。

4
、借阅期限:教师借期为60天,学生借期为30天;图书若到期仍需继续利用,可办理续借手续(只准续借一次)。

5
、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过期不还而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期1天就停借1天。

6
、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如若丢失,按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7
、读者不得穿大衣入库,不得将个人的书刊、书包带入库内。

8
、书库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禁止大声喧哗。

9
、逢停电或计算机出现故障时,暂停借书。
10
、读者借阅图书必须办理借书手续。凡未办借书手续而将图书带出书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11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划线、圈点,更不准撕损图书。如有人为造成图书破损严重的,一律按丢书处罚。

12
、读者离院时,应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