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馆藏图书
站内统计
内容的浏览数 : 554391
关于中午请假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的落实,根据院领导指示自2012年9月19日开始,中午班车实行凭假条上车制度,即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全体教职工中午有需要坐班车的必须请假并凭借假条上班车(包括公事外出与个人请假)。具体事宜如下: 一、请假必须书面申请,填写《请假条》。 二、请假条必须经由单位、部门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并人事部门同意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三、本假条一式两份,凭一份假条上班车,另一份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办公室备份。 四、如需请假请将假条于本日上午十一时前交到人力资源部,原则上事假连续不得超过7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 五、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如发现有隐瞒不报或未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力资源部 2012年9月19日